金牙已蛀。(小说)
赵罗碧躺在床上,天花板上的星空灯突然让她产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厌恶感,有一颗模仿星星眨眼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她感觉受到了一种说不清楚的嘲笑,她关闭了星空灯,但在关闭的同时,又再一次强烈的感受到了嘲笑,其实她一直知道,她是自己在嘲笑自己,而这种感觉是非常真实的,哪怕是身经百战已经能够很娴熟的案情事实能够天衣无缝的只说成对她的当事人有利的事实。甚至在很多时候她明显的感觉到当事人都有些嘲笑她那种能够完全抛开事实的“定力”,她都从来没有在乎过这种嘲笑,因为,1.她完全不能在面对金钱时有杂念,杂念对她而言是有害的,而私心对她而言,是神圣而必须捍卫的。2.她不在乎那些当事人对于她娴熟的抛开事实还能精彩的自圆其说而瞠目结舌的态度,因为她知道,这些人受制于她心心念念一直想要消灭掉的道德感。 而这次,她一次次的泛起自我嘲笑的心态,是因为她竟然成为了被告人,而告她的人,是她的女儿,她甚至不能说痛恨,因为她曾经亲口教导自己的女儿说,人可以有爱,但不可以有恨,因为人一旦产生了恨,那就是扭曲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自由的,一个人所有的行为对错,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也没有资格去评判,评判的资格只有上帝才有,而上帝就只教给人爱,而从未教给过人恨,凡是内心有对于他人产生恨意的,那就是异类,为什么上帝不喜欢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内心爱意太少,恨意太多。只不过,这个问题她在教育自己的女儿的时候,彼时年幼的女儿突然问到,“那么妈妈你说,不喜欢是不是就是恨呢,如果是的话,那么上帝内心有没有恨呢,我觉得上帝不喜欢中国人,而你,好像也不喜欢中国人,因为我多少次听你说起中国人的神情,总是和爱无关”。 她的自我嘲笑,来自于她直到要出庭的前一天还依然没有厘清的自辩脉络主次,从她内心的情感来说,虽然她这几十年来就在不断的警示自己在思考问题时一定要跳出情感的藩篱,因为对于她毕生所推崇的理想——建立的一个法治的理想国,情感显然是最大的阻碍,情感是道德的滋生器,而道德是法治理想国的绞杀器。她和一众同仁们,私下里最广为唾弃的就是“法治不外乎人情"这句法盲们最喜欢的对法治的粗暴定义,这使得他们经常能够感受到来自于社会上的人情常识和道德共识的压迫,虽然在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努力下,这种压迫能够让他们产生的利益损失已经将至很低了,但是,来自于社会道德共识对他们这个群体谴责的声音还是存在着,虽然几乎已经构不成对他们的实质性伤害了,但是,就像耳边那种嗡嗡声不停,总还是恼人的。 而按照她一贯以来坚持的逻辑,女儿对她的起诉她应该是坚决鼓励并且尽全力支持的,她甚至有些时候觉得自己已经分裂了,因为如果这是别人家的女儿起诉别人的母亲,她会有一种社会朝着她心目中的法治理想国坚实的踏上了一个更高台阶的欣喜,如果不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会毫不犹豫的证明这个女儿的行为是可敬的,是代表着文明高度的行为,如果是别人家的女儿,她甚至都愿意破天荒的去为这种行为做免费辩护。而且她有着十足的信心让对方败诉。这也是她一直难以摆脱自我嘲笑心态的原因之一,因为在她女儿没有决定要起诉她之前,她一直为自己的女儿而骄傲,她觉得自己的女儿太符合自己的法则理想国里的公民人设了,说话做事法理范十足,让人无可挑剔,有一次,她带着女儿去旅游,在某个酒店退房之后,在走出酒店的时候,女儿看到门边的便民服务台上的雨伞很漂亮,于是就拿在手中走出了酒店,当她们在酒店门口正要登上出租车去机场时,酒店的大堂经理堵住了她们,问到: ”请问两位女士是不是已经退房结账了“ ”是的,你有什么事情吗“ ”对不起,我看到这位小姑娘在前台拿了我们酒店的雨伞,这是不允许带走的,所以,还请把雨伞留下“ 赵罗碧还没有开口,她的女儿赵云夫就抢先开了口,”请你不要胡搅蛮缠,否则我将投诉你,并对你由此令我产生的不快行为保持追诉的权力“ 小伙子懵了,"你们已经退房了,因此雨伞不是在住酒店期间使用,按照正常逻辑,你们也不会再还回来了,所以,按照酒店规定是允许带走的” 赵云夫盛气凌人的说,“这个雨伞的使用者没有限定于在住的顾客,因此,你的说辞是属于针对不同人群临时变动条款,是一种歧视行为,我现在要求你给我道歉” 大堂经理说到,我们酒店的雨伞是不允许.....,赵云夫打断了大堂经理的话,说到:“现在你马上回到酒店大堂,看看服务台上是怎么写的,如果你的业务素质低劣的话,那么我可以复述一下,服务台上写的是”有需要的顾客请自取“,也就是说,这个服务台上的东西,使用者是所有的顾客群体,广义上来说,就是只要是有可能成为你们酒店顾客都有使用权,这里不以歧义来做辩护,根据证据,我们手里有你们酒店的结算发票,那么证明了我们是你们酒店顾客这一事实是毫无争议的,那么,对于服务台上标注的顾客具有使用权的物品也是毫无争议的享受使用权的,你现在拦住了我,质疑我的合法权力,并且耽误了我的行程,已经在客观在造成了我的不便,同时在客观上有误导他人对我歧视之嫌,比如你是当着这位出租车司机的面来质疑我行使我的正当权利,让我在精神上产生被误解的困扰,因此,现在,你必须马上对我道歉,趁着对我产生精神困扰的后果还不严重,我可以放弃对于精神补偿的追偿,现在,立刻,马上,给我道歉! 大堂经理脸上汗珠子都已经长出来了,他扒拉着手机说,我们的酒店有着明确规定的,赵云夫再次厉声打断了大堂经理的话,根据酒店管理条例二十二条之规定”酒店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在消费者办理住宿登记入住时告知结算方式、退房时间等相关信息。提供其他收费服务的,应当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出售商品或者提供瓶装水等有偿使用物品时,应当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请注意这一款内容,提供有偿使用物品,应当标示品名价格和单位,你们酒店显然并没有规范遵行,你们既没有公开告知雨伞不许顾客带走,而是公开告知顾客可以使用,因此,顾客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雨伞是可以带着使用的。而且,你们酒店现在犯有故意隐瞒顾客知情权的过失,并且因为你们的过失产生了让顾客不适并且产生精神困扰的过错,另外,我想告诉你的,现在和你对话的,是中国著名的法律专家的嗯助手,咨询费是每小时一千元,如今因为你们酒店的过失,我付出了给你科普有关法律规定的以及法律解释的劳动,因此,现在无论是出于赔偿目的和正常支付劳务报酬的目的,你都应该再支付嗯,我看一下时间,再加上出租车的待车费,五百元的费用,如果你拒绝支付,由此而产生更多的后续费用将由你或者你们酒店承担。 大堂经理的脸上的汗珠子已经开始急速流淌着,他忙不迭的拨通了一个电话,在响铃期间,嘴里仍然有些不服气的嘟囔着,”我认为这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公益性物品是不可以私自带走的,怎么到了你们这些法律专家这就连老百姓默认的常识都不认了“,嘟囔间,电话接通了,大堂经理说到,哎,王总,这有一个顾客......边说边离开了。一会,大堂经理一溜小跑过来,毕恭毕敬的说,对不起,给二位女士带来了不便,是我们酒店的疏忽,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我们决定给予二位女士五百元补偿,并且赠送一张价值两千五百元的vip卡,请问二位女士对于这种补偿结果是否满意。 在机场下车的时候,出租车眼看赵氏母女俩按照正常的费用刷了手机,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说出什么来,只是在最后盯着母女俩的背影,啐了一口,”拿我说了半天事,却只是说话漂亮不干好事的主“..... 这整个过程,赵罗碧全程一声没吭,看到女儿那近乎完美的法律人表现,她充满了一种极大的成就感,她觉得自己心心念念为之”奋斗“了一生的法律理想国,虽然,她知道这种为了某个宏大的理想而奋斗的说法,很可笑,但是这么说出来的确很好听,其实她内心很清晰的知道,她所谓心心念念为之奋斗的,就是要打碎世俗的偏见,要让一切挣钱行为都变得高尚起来,嗯,其实高尚这个词,在她们的人生理念中也是必须要彻底摒弃的,就是没有人有资格去指责任何挣钱获利的行为,而他们的理想国,就是要打造这么样的一个世界,别人能不能多挣钱,或者说别人想挣钱,必须得依赖他们来做出有保障的决定,而她们这个群体能够给予别人的挣钱保障,则又取决于她们能够获取的金钱数量,这个世界最合理的事情,就是合理不合理由她们来决定,否则的话,她们练就的一身”抛开事实不谈“的绝技,岂不是没有了赚钱之地了吗?赚钱就是个人最大的也最不应该受到干涉的自由,而依靠她们来赚钱就是就是这个社会最科学最合理最理想的机制,正如她们无常祖师爷的训诫,当今社会文明的体现就在于一切共识出自于能够赚钱。虽然她们内心对于共识这个词还是有一种天然的恐惧,但如果换一种解释,最期待的社会共识就是社会没有共识,那样一想,她们就舒服一些了。 不,或许还可以换一种说法,文字嘛,就看谁更能说了,那就是,她们所期待的,那就是能够让她们理所当然优先赚钱的,才是全社会最好的,文明程度最高的共识,毕竟,她们已经从形式上代表了一种不可撼动的,嗯,衣冠,嗯,楚楚。 然而,她还是要为明天与女儿来抢夺她本应是个人高光的时刻。
(未完待续,看看有多少读者同志对这个蹩脚的故事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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